連根拔起的大樹砸癟轎車駕駛室 記者劉斌 攝
  本報訊(記者劉智宇)昨日清晨,剛結束“五一”假期,家住漢陽區玫瑰南街的黃先生遭遇煩心事:停在小區外的私家車竟被一棵傾倒的大樹壓癟。更讓他鬱悶的是,先後致電保險公司、園林部門咨詢賠償事宜,均被告知“無賠償責任”。
  昨日下午14時許,記者在事發現場看到,一棵直徑約半米的樟樹樹幹已被鋸斷,根部翹起、裸露在外。1輛標有“武漢園林”字樣的工程車停在路邊,工作人員正將鋸斷的樹幹搬上車廂。人行道邊,1輛受損嚴重的白色私家車頗為顯眼:車身佈滿鋸末,前車窗、車頂部分大面積凹陷。
  “早上準備開車上班,發現車被一棵大樹壓得死死的。”車主黃先生訴說,自己住在附近的玫瑰西苑小區,前天回家時間太晚,小區內已無停車位,只好將車停到小區外的玫瑰南街上,沒想到竟遭遇“滅頂之災”。黃先生提供的照片顯示:一棵直徑約半米的樟樹樹幹壓在車頂上,呈45度角斜跨整條玫瑰南街,樹梢搭在對面商鋪招牌上。
  “凌晨2點左右,樹慢慢往下倒,最後重重壓在私家車上。”在附近經營副食生意的霍女士目擊事發全過程。她說,傾倒樟樹的樹梢先是搭在對面樟樹的樹枝上,樹枝不堪重負而折斷,樟樹繼續傾倒,“嘭”的一聲重重壓在路邊私家車上。“從傾倒到壓住私家車,全程大概30秒鐘,好在當時沒有車輛、行人經過。”樟樹傾倒前,沒有被其他物體觸碰,風也不大,“什麼也沒發生,樹自己就倒了。”
  私家車無妄遭災,該由誰負責?上午,黃先生先後致電保險公司、園林部門。
 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稱,行道樹傾倒砸中車輛,屬於天災,不在保險的賠付範圍,“樹木傾倒,是維護出了問題,應該找園林部門索賠。”
  漢陽區園林局一何姓工作人員表示,園林部門有義務清理現場,但對於私家車受損,並無賠償責任。經現場勘查,該樟樹為活樹,說明園林部門維護到位,“如果是一棵死樹砸中私家車,園林部門才有賠償責任。”
  (市民“Ken_小鑽風”獲線索費50元)
  律師觀點>>>保險、園林說法均不成立
  “保險公司、園林部門的說法均不成立。”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分析,保險公司所謂的“天災”,是指地震、旱災、狂風暴雨、戰爭、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。案例中,大樹並非因上述“不可抗力”傾倒,則保險公司應按規定賠付。同時,園林部門“活樹傾倒不賠償”的說法同樣不成立,“《侵權責任法》第90條明確規定,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,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”邱華說,活樹也可能因為維護不善而傾倒,園林部門若無法證明大樹傾倒與己無關,則應承擔車輛賠償責任。
  對此案例。邱華建議,黃先生可首先向保險公司索賠,保險公司則有權向園林部門追償。(記者劉智宇)  (原標題:行道樹莫名傾倒砸壞私家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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