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,印發《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(任職)問題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的印發,是全黨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制度成果,也是我們黨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舉措,對於防止權力異化,規範領導幹部從業行為有著重要意義。(10月31日《人民日報》)
  近年來,少數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,不時引起輿論關註。這次中央組織部《意見》回應了社會關切,明確規定黨政領導幹部哪些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,哪些要有嚴格的限制,划出了制度“紅線”。
  “紅線”有邊界、警戒之意。《意見》的制度“紅線”就是要求黨政領導幹部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(任職)的各項規定。面對複雜環境,能不能保持頭腦清醒,始終不闖“紅線”,對黨政領導幹部來說,是黨性修養的內在要求,也是一種嚴峻的考驗。雖然,我們大多數黨政領導幹部退(離)休後,到企業兼職任職,能以適當方式發揮餘熱,但現實生活中,不少政領導幹部退(離)休後到企業兼職任職,並沒有認識到遵守制度“紅線”的重要性,利用自己的“權力磁場”干擾市場秩序,搞點“辛苦費”、“答謝費”等看似合情卻已違規的“灰色獎勵”,有的甚至“晚節不保”。這樣嚴重影響了黨員幹部的形象,在社會上造成了權力尋租不良影響,應當值得警惕。
  “沒有規矩,不成方圓”。中組部制定出台的《意見》,划出了“範圍”、“審批程序”、“兼職數量年齡任期”等紅線,就是“規矩”。“規矩”的關鍵在於嚴格執行。內容再好的《意見》,如果離開了嚴格的執行,都將會成為空頭許諾!執行好《意見》的這些“紅線”,需要多方發力。黨政領導幹部包括退(離)休幹部要“獨善其身”,嚴格遵守紀律規定,謹慎自己別成為他人精心投資的一隻“股票”,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“拉下水”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職責,按照規定要求嚴格管理,對違規兼職任職的行為限期清理到位。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、輿論監督的作用,促使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在監督和約束下進行。
  嚴守“紅線”,嚴格範圍、嚴明程序、嚴肅紀律,只有這樣,才能真正把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(任職)問題規範好、解決好。
  文/周玉生  (原標題:《意見》划出官員到企業兼職任職的“紅線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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